根据湖北工程学院《2021年意识形态与网络安全工作会议》的精神,为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,确保局域网络系统及网站的正常运行,要求学校各教学、行政单位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安全保护管理办法》、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对所管辖网站进行管理。
具体要求如下:
1、按照“谁主管谁负责,谁运维谁负责,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教学、行政单位直接承担本单位网站和信息系统的网络安全责任,由一名部门领导分管,并安排专人(可设置1-2人)落实具体工作。
2、落实网站、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备案机制,及时填报或更新备案信息。请各单位于2021年5月10日前填写《单位(部门)网站、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备案表》(见附件)报后勤服务处备案。
3、对网站和信息系统中的外部链接(特别是国外和非官方链接)严格管控。
4、及时处理网站中无用、无效链接管理监测二维码链接。
5、部门安全管理人员管理网站和信息系统的账号密码定期更换(建议6个月),不得使用弱密码(如888888、aaaaaa等),最少8位以上,数字加字母。
5、根据上级文件通知要求,落实重要时间节点网站和应用系统安全监测、值守、巡查等保障工作。
6、一旦发生网络安全事件,应及时报后勤服务处,后勤服务处将根据情况及时进行技术指导联同处理。
学院办公室
后勤服务处
2021年5月7日